第一章(3/9)

本是两码事。死于火灾的一共五,均被用利刃断喉,然后纵火焚尸,店主一家阖门被灭,没有一个活

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况写在简牍上,递给县尉,县尉对此十分重视,当即命他细查此案,追拿凶手。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,县尉又把他召去,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,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。

简牍上的墨痕很新,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,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,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。

田球当了多年差吏,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,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,盖在名字上方,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。

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,因为就在昨夜,洛都令吕放病身亡,接替他的选,正是如今的县尉。

田球定了定神,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。那虽然身着布衣,但发上的压痕尚在,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。他虎厚硬的粗茧,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。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,虽然刀柄用布里住,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——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。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……只有军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。

“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……”田球拉长声音道:“已经结案了。”

那名军不动声色,“确定是失火?”

“当然。”田球一咬定,“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。”

“是否有目击者?”

“火灾发生在半夜,又隔着林子,等有看到,房子都已经烧穿。”

“当时住在店里的客呢?”

“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。据镇上说,脚店十就已经关门歇业,店中并没有客。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。”

“在此之前呢?”

“最晚是初九,有去过店里,是附近一个猎户,叫张余。我查问过,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,与火灾没什么关系。”

站起身,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,转身离开。

田球松了气,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。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,他一点都不想知道。

“打猎的后生……”

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。

张余走过去,拍了拍肩上的猎叉,“老丈,要兔子吗?刚打的几只!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,拿回去就是不吃,也能当个玩物。”

老者看了一会儿,满意地说道:“这几只我都要了,价钱多少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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