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玉趾纤纤(1/14)

背景材料:02-01目前为止,本书已经出现了两次强和一次谋杀。现在让我们来说说本书的主角,联邦特工克拉丽丝。史达琳,免得一旦她也遭遇什么不幸时,大家对她还所知甚少。我们讲过了不少史达琳的故事,不过,史达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?吃什么样的饭,穿什么样的衣,喜欢什么,害怕什么,又讨厌过什么?

大家能不能对她如此熟悉,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孩子飘然而过,就会思忖一下,“哦,哪里哪里倒是有点像史达琳嘛!”

我们先来看看她的相貌。

本书在不同的场合反复指出,史达琳并不是一个绝色子。

两个月前被卖做的蓓丝和刚刚被杀的琳,那才算得上花容月貌,楚楚动

史达琳甚至都不是里最漂亮的特工。

问题是,史达琳自己会同意这种说法么?

哪个孩子不喜欢别夸她漂亮?

看到本书作者这样诋毁自己,万一史达琳发起小姐脾气,把作者告上法庭怎么办?她也是名,在她的地盘上,难保陪审团不偏心。

况且我们也知道,史达琳记仇,如果谁得罪了她,非亲手报复一番不可。

幸运的是,史达琳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恰好是光艳照的蓓丝,两个又常常腻在一起,史达琳一直生活在蓓丝的耀眼光环之下,久而久之,对自己的姿色也就没了信心。

这对本书作者是个好消息,不用担心某一天会突然收到法庭传票。这对本书的读者也是个好消息。作者不会被抓进监狱,也就能把本书写完。要知道,如果被判有罪,虽然服刑期间空闲有的是,但作者一定早吓了胆,哪里还敢再提“史达琳”三个字!

整天和大美蓓丝在一起,史达琳难免会暗自做些比较。比较的结果常常令她沮丧。个子没有蓓丝高,房没有蓓丝大,眼睛没有蓓丝媚,就连笑容也没有蓓丝来得甜。她永远也学不会蓓丝妙的化妆,每天不过例行公事地涂涂润肤而已,连红都少得用。

说起红,史达琳其实最不满意自己的嘴唇。每次照镜子,她都会皱上半天眉。嘴唇的色泽还算娇艳,不过上唇下唇都生得过于单薄,只要不是露齿微笑,怎么看都像用力抿在一起,仿佛无时无刻不在生气。读大学时,史达琳又很少主动冲男孩子微笑,结果吓退了不少有心摘花的追求者。

史达琳也不喜欢自己的鼻子。鼻梁倒还挺拔笔直,鼻翼也算秀气,就是鼻尖微微向上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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