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生死一刻(1/7)

下了山后,我立刻发动汽车,一路狂飙,往楚楚的家里开去。

三个小时后,我回到了市内。

看了一眼已经有些脏了的西服,不由得无奈,不过好在给楚楚的那些礼物都还安好。本想进市里之后,再去买一套新的西服穿上,但是等进市里之后,又打消了这个念

因为我总觉得,要去晚餐之前临时换了衣衫,有种不好的感觉,仿佛始终弃一般。

想到这个词,我不由得一阵恶寒,我还不够始终弃的吗?此时竟然有了这样的忌讳。

于是,只是将西服上面沾的尘土拍净了一些,然后继续开车穿过了整个江州市区,朝楚楚的别墅方向驶去。

楚楚的别墅在郊外,出了西边城区之后,整条道路明显变得清爽起来,车子也少了,旁边尽是花树木。

惹得我心也大好起来,然后我在想一个问题,那就是后还要不要住在楚楚现在的别墅里面。

按说,她现在住的别墅,环境是极好的,只不过那个地方李博谦曾经住过,实在太恶心了。

所以,我有必要买一栋新房子了。

假如李博谦没有撒谎的话,我今天晚上会得到他的第一张卡.里面有一千万,差不多可以买一栋比较好的房子了。

当然,想要住更好一些的别墅,就将楚楚现在的房子卖掉,买一栋更大更好的别墅。用李博谦的钱,我是没有半点愧疚之心的。

我正遐想间,忽然觉得眼前猛地一亮,顿时刺得我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。

“嘎吱!”我赶紧将车刹住,否则很容易出车祸。

用手捂住眼睛,待看清楚了,不由得长长吸了一凉气。

前面足足有十几辆车子堵着,而且一起亮灯。接着,后面又有几辆车子缓缓行驶上来,将退路也堵住了。

“妈的,黑社会吗?”我心中猛跳,死死抓着身边的小土狗。

今天晚上,绝对没有那么容易善罢罢休了,还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。

有个非常彪悍的壮汉走了过来,走路的姿态,充满了气势,浑身都是笔直的。

再笨的也一眼能够看出,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军

瞧了瞧我的车窗,我发现竟然是一个熟,是我见过的

前段时间刚来江州的时候,有一个军开着U来火车站接白马王子,顺便接章允去占家,便是眼前这个壮汉。

所以很显然,眼前给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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