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部 终审 第一百九十二章 迷者清者1(1/4)

一审判决,常雨泽立即提起上诉。范丽对于他二十年的刑期绝对不会接受,她认为判罚过于重了。徐铎为了给儿出气,不仅给常雨泽从重判罚,还给他累加太多罪名。

一审结束,徐虹没有立即起诉常雨泽网上诽谤罪,而是起诉她与他的离婚案。法院受理了该案,很快就开庭审判,判决两离婚,露露由徐虹抚养。

徐铎觉得以前冤枉了儿,让儿背负那么沉重的神包袱,还让儿受那么多的委屈,吃那么多的苦,他非常愧疚。他给儿郑重道谦,希望儿原谅他,还希望儿回来归德工作,和爸妈一起重新生活。

他仍然不希望儿从事律师职业,隐约建议儿放弃上海的律师工作,他在归德再给她找一份稳定轻松的工作。

徐虹跟爸爸妈妈推心置腑一番长谈,她说,她之所以选择律师职业,与她爸爸关系很大,她自小就崇拜爸爸,爸爸当兵的时候,她喜欢军;后来爸爸转到法院工作,她又开始喜欢法律工作者。

她中学时曾经旁听过徐铎主持的庭审,当时徐铎端坐在审判席上,肃穆威严,熟练引用法律条款,宣判审判结果,罪犯受到法律的惩罚,受伤害者得到法律的保护,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。她感到爸爸的工作是光辉神圣的,所以她高考时毅然报考法律专业。

但是,她的志愿与她爸爸的职业有所偏差,她更喜欢当一名律师,一个律师站在法庭上,没有权威,没有背景,只是一个普通公民,纯粹利用法律武器,熟练引用证据材料,让法官折服,让罪犯伏法,这种舌战群“雄”的感觉让自豪,那是除安良的古典侠义神。

徐虹坚持她的选择,她会继续留在上海工作,继续从事律师职业。她之所以这样做,是希望能离开归德市,离开她爸爸的影响范围,只有在外地,别才不会把她看作法院院长的儿,而是把她当成一个真正的律师。

对于儿的这些说辞徐铎听过多遍了,他还是认为儿幼稚,她把法律想像得太纯粹太理想了,法律永远是的法律,脱离“”的因素,法律寸步难行,尤其中国特殊国,这种形更加明显。就象近期她参与两起案子,如果没有他这个法院院长作后台,任她舌绽莲花,也难以轻松得胜。

只是,徐铎不想再强行转变儿的观念,他再不会考虑那种枪指儿的粗方式,或者他认为对的,儿并不认可;或许他认为儿幼稚的,儿认为是真理。活于世上,按照内心的诉求去生活可能才是幸福的。

最后,徐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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